肥瘦對寫◎駱以軍、董啟章 - 新文潮網店

肥瘦對寫◎駱以軍、董啟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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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 駱以軍Vs.香港 董啟章
同為一九六七年出生的小說家
寄語彼此
珍稀、柔慈、魔幻又脆危的創作幽光
──直闖小說家的練功房!
穿越繁華瑰麗的浩瀚盛世,划觸荒涼殘酷的時代廢墟
 
  26篇直抵文學心魂的深度筆談:
  夢、寰宇與現世的多重窺視
 
  駱以軍:
  這個行業,或是自己置放在「小說」這國際機場航廈裡、可憐角落的外幣兌換小櫃檯,問題是,交到那無數雙伸向我們的手的「自己的貨幣」,就是一次一次「陌生時刻的我」啊。
 
  董啟章:
  我不敢照鏡,恐怕那過於清晰的倒映反射的是一副沒有面目的臉容,或如詩人佩索亞所自許的作者理想形態── 一座讓人物來來往往的空舞台。

作者介紹

作者簡介

駱以軍(代稱:肥、胖)


  一九六七年生於台北。文化大學中文系文藝創作組、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研究所畢業,專職作家。以作品《西夏旅館》榮獲第三屆紅樓夢獎世界華文長篇小說首獎、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等。近期作品《小兒子》、《女兒》、《願我們的歡樂長留》等。

董啟章(代稱:瘦)

  一九六七年生於香港。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碩士,現專事寫作及兼職教學。以作品《天工開物‧栩栩如真》榮獲首屆紅樓夢評審團獎、施耐庵文學獎,並曾獲香港藝術發展獎○八年度最佳藝術家(文學)獎。近期作品《美德》、《心》等。


目錄

陪孩子上學途中
小說中的女神
談夢
那一刻我對自己感到陌生
一直很想寫但注定寫不出來的書
生活中真的曾遭遇的「薛丁格的貓」
談談「火車」
如果幹下那種事的是自己的孩子
小說作為入魔之境
關於原諒這件事
坐在某個角落,無人知曉,觀察著人的那些祕密時光
南泉斬貓
人渣之必要
體育時期
關於時光旅行
更衣室
咖啡屋

續病
星座
生肖
回憶我的婚禮
回憶我孩子出生的那一天
自己的第一本書
自己的第一本書(續)
自己的最後一本書

 

內容連載

關於原諒這件事
 
廣義來說,一切罪惡首先冒犯的就是神,所以神亦是那位終極的寬恕者。 /董啟章
 
肥:
 
小時候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,常常覺得自己罪孽深重,幾乎隔天就去辦告解。那大概是初中的時光吧,成長期的腦袋中滿是胡思亂想,然後就惱恨自己,覺得自己很壞,很汙穢,必須第一時間洗滌乾淨。情形有點類似精神上的潔癖。但愈是潔癖,腦袋就愈是藏汙納垢,生出種種惡之花朵。唯一的解脫方法,就是尋找寬恕。但因為全部罪孽都在腦子裡發生,根本就沒有冒犯任何人,於是也沒有可以向其尋求原諒的對象。而廣義來說,一切罪惡首先冒犯的就是神,所以神亦是那位終極的寬恕者。於是我總提早出門,在徒步上學的途中,跑進教堂去告解,就像人每晚都得洗澡一樣。告解亭中間那張藤網形同虛設,隔壁那位老神父面對這位「常客」(或「慣犯」),不失慈愛但也有點公式化地訓誡幾句,便批出諸如念三遍《天主經》或《聖母經》之類的輕鬆的贖罪功課。從教堂出來,我猶如一個全新的人一樣,迎向全新的一天,並且注定在晚間來臨的時候,再次陷入罪惡的泥淖中,苦苦等待著另一次告解的機會。
 
《天主經》是這樣教導我們的:「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,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。」我總覺得這兩個句子的次序倒轉了:不是我們應該去寬恕別人,「如同」神寬恕我們一樣嗎?祈求神的原諒是容易的,因為神是那麼的寬容和強大,無論如何邪惡的人也無法傷到祂的一根毛髮,只要是真心悔改就可以。這說明了一個事實:只有精神上非常強大者才能原諒。如果我們冒犯或傷害的是跟我們一樣的凡夫,對方不願或不能原諒,是一點也不稀奇的。我並不特別做到原諒他人,我最多做到忘記別人的過錯。的確,隨著時間的過去,遺忘比原諒發揮更大的作用。又或者,遺忘也是一種形式的原諒,因為能夠放下就代表已經沒有仇恨,代表已經原諒。但是,對犯錯的人來說,如果得不到對方直接的原諒,罪惡感和悔疚感將會如影隨形般永不滅去。另一方面,如果冒犯者完全沒有悔意,受害一方的原諒也會變得一廂情願,完全沒有意義。
 
所以,原諒這回事,必須是雙方共同達成的。

阿倫特(另譯為漢娜‧鄂蘭)關於原諒的觀點很有意思。她並不是從宗教的愛出發,也不是從道德的善出發,去理解原諒這件事。她是從政治的角度,即是人的公共關係的角度,去看原諒。她認為原諒與人類行動的本質密不可分。行動的兩大特性是「不可預測性」和「不可逆轉性」,即是人一旦採取行動,無論目標是如何清晰、準備是如何充分,也必然陷入偶然性的局面,而且一個行動會自動引發無數的一連串的行動。在「時間」這個因素之下,我們既沒法對將來有任何把握,也不能推翻已經發生的過去。於是我們便被困於不確定性(未來)和確定性(過去)之間,踟躕不前,無法動彈。要面對行動的不可預測性,阿倫特提出了「承諾」(promise),而對於不可逆轉性,她則提出「原諒」(forgiveness)。只有原諒才能解開人與人之間因為傷害和冒犯而產生的仇恨死結,斬斷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,釋除那不能推翻和逆轉的時間魔咒。不過,阿倫特也承認,極端的惡是無法原諒的,例如納粹大屠殺,因為這種罪行已經完全超出了人類道德的範疇。原諒是在人類道德關係之下才能發生效用的。
 
我有點奇怪佛教好像不怎麼談寬恕。作惡的人自有因果報應,當中的受害者似乎沒有很重要的角色。善業和證悟也只是自己修行的成果,不依賴任何他者的寬恕和釋放。佛前生作為忍辱仙人,被充滿瞋恨的哥利王肢解,以大神通還原身體後,哥利王即拜服於仙人之下,當中也沒有涉及悔過和原諒的過程。這跟耶穌在十字架上祈求天父寬恕羞辱他的人何其不同。佛教也沒有告解的儀式,所謂報應雖然和贖罪相似,但一則不是由於虧欠別人,二則不是為了求取寬恕,而完全是業力和功德的收支平衡。
 
所以,佛教是自救,基督教是他救。如果沒有那個寬恕一切的大神,那就唯有自己變大。摩訶薩埵,大菩薩,大覺有情,大心。心大到一個程度,也許就無有傷害和受傷,也沒有原諒和不原諒的分別了。
 

 
也許最悲哀的是,從沒有所謂原諒,而皆只是遺忘,如尼采所說的永劫回歸,「原諒」在這樣的時光流失意識裡灰飛煙滅。/駱以軍
 
瘦:
 
原諒這事牽涉到兩種不同的傷害感,一是加法,一是減法。
 
加法:被強加上「本來我的生命無須要的」——強暴、霸凌、肉體及精神上的暴力、冤獄、造謠毀譽。

減法:被奪走「本來我生命如此珍貴之物」——被背叛、欺騙、被遺棄、感情上「真的」時光投注,對方只在修辭或權力交涉的迴旋中,給予偽、或曾經真心,這時那「屬於我的」未經同意轉移到第三者。
 
這都是大哉難題。從戀人、從政府、從現代史、從商品、從服膺與不服膺的真理或道德,我發現要搜尋「原諒」這個人類感性的幅員邊際,發動與到達,竟像「小說」那般無比廣闊。因為它就是在編結著我們對「他感」的縱深、繁複、建築結構與柔軟度,能夠演算、推理、迴旋、飛行,在人性暗黑深海還能開啟探勘啟悟的潛水燈,照見那傷害情境的緣由;「為什麼要這樣傷害我?」天問,詰神,「上邪!」;基督問的「父!祢為何棄我而去?」;乃至你說的一幅宇宙描圖,中國人說的「知天命」,理解宇宙運行的無可理喻測不準,「天地不仁」心靈上與之和解。
 
但「原諒」一如小說,乃它總非哈伯望遠鏡視窗的星空圖,它常是私密個人內心,漫長時光中一再重播的「傷害劇場」,他必須一次一次將那傷害的形貌,像剝解一隻大象的皮、骨架、內臟、齒、皺紋、長鼻或眼珠,剝解然後像蓋一座大教堂的建築結構圖,在內心重搭一次那隻大象的那麼艱難、精細、巨大標本,一次剝解、重組、再拆散、再一次,一次又一次,翻轉勘微它無法一次性的。我覺得這個過程,是「原諒」之前的空氣蛹,難以言喻,在傷害的細微琥珀時光中,找尋那個結構的最難處。然後,突然有天,豁然找到那個全面啟動的機括,用原諒重構了那個傷害,「我原諒你了」―像張愛玲那句「因為理解,所以慈悲」,所以原諒或是對「情感想像力」的,最接近小說家創造小說的一種實踐。我在許多個深夜,會魔入心竅,回想起某些昔時,曾受到的傷害,那些傷害有的簡直像鹽酸燒灼了原本美麗少女的臉龐。我每回想,那酸液便又一次從最微小的孔縫,滲流進我靈魂的各處關節。「為什麼可以讓別人承受這個?」那樣的怨念,像在痛苦之池上方搭蓋的金閣,在已有的痛苦的次元上,再搭上另一次元的,對這痛苦的亭台樓閣、飛簷鱗瓦,但天明後,它們就像曾在夜裡盛放的曇花,垂頸萎謝,什麼都沒留下。也許最悲哀的是,從沒有所謂原諒,而皆只是遺忘,如尼采所說的永劫回歸,「原諒」在這樣的時光流失意識裡灰飛煙滅。

但我寫到這裡,還是沒碰到你所說的那個,或許宗教意義上的「原諒」,或該說「寬恕」、「赦免」,一個超越的、高於這一切之上的神,只有祂可以挪借那分加害者對被害者不可逆的傷害,像一個雲端概念的,虛擬的遠超出人世全部傷害、怨恨,罪行總和的大水壩概念,無法進入每一細節的「傷害與時光」之天平換算,便設計了這個超級形上所指的,由神父口中誦念出的「赦免」(他又不像佛教,將人世歷歷感受,放進一霍金式宇宙動畫,十倍速快轉,或是倒帶)。於是那個「原諒」,進入到現代小說所展開的「情感教育」(譬如在葛林的小說、符傲思的小說、納博可夫的小說),那個暗黑深淵讓人著迷,那個大水壩被炸破之後,可能想測試、探勘,曾經被那樣「雲端大水壩」可允諾之「原諒」的高空位差,那個被瀑布灌下,超出你的靈魂充滿的幸福或激爽、哭泣、滌淨,是什麼感覺。我覺得他們是站在這樣的「不存在的,不會有人(等待果陀?)出現將那纏結的牌陣重洗」,像文明的孤兒院裡的大男孩,反推,逆演算,用惡之華撲捉那「宇宙暗物質」般的「原諒」(它不存在,但它必然存在),一種「模仿神」(神面對這樣的慘不忍睹,祂會怎麼使用神會有的情感?)的演劇。
 
我曾在網路看到一則新聞(三立新聞記者謝姈君報導),關於伊朗一場公開執行的死刑,被害者的母親在最後一秒原諒殺子凶手,整個行刑過程突然喊卡,免除死刑,讓原本也快要失去兒子的死囚母親當場淚崩,跟被害者母親相擁而泣。我原文摘錄如下:
 
「當被害者家屬現身刑場時,面對殺子仇人,受害者的母親拿起麥克風,對圍觀群眾說,兒子死後,她宛如活在煉獄,她無法饒恕殺子凶手。依照伊斯蘭律法,被害人家屬可以『以牙還牙』對加害者實施死刑,但就在受害者母親應該移開凶手腳下的椅子,讓他被吊死時,卻出現戲劇性轉折,這名母親要了張椅子站在仇人面前用力甩他一巴掌,接著並將繩索鬆開,原諒了這名凶手。」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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