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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預購】未完 · 待續◎黎紫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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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知名作家黎紫書,首度在作品裡書寫愛情!


  「愛」,
  她見過了,嚐過了,領略過了。
  她知道它不能被計算,
  計算它一遍就是蝕耗它一遍。

  「作者跟人物的關係,和人物跟他們自己的關係,恰恰就是《未完‧待續》裡面的短篇的共通主題。這批小說中的主角幾乎全都自我分裂,到了最後一篇〈未完‧待續〉呈現為萬花筒式的環狀圖案分合,令人目不暇給。」──董啟章

  「伊娃說你的手怎麼冷得像冰塊。她搓揉我的手,吻我的每一根手指,把它們揣在懷中,彷彿那是一隻被雨打濕了翅膀的小鳥。忽然我感到心酸極了,眼淚不聽使喚地汩汩流下,怎麼也止不住。

  伊娃。真的,與你在一起的時候,我覺得自己非常脆弱,也非常,非常美麗。」

  每個字都溫婉,每個句都靜謐,但組合起來,卻是驚濤。

  這樣的驚濤,在闔上書本後,反撲、刺痛、撞擊著我們那乾癟的人生、我們那套了枷的生活。

  離開原鄉馬華與停留的北京,佇留在德、英的黎紫書,遞出了與以往迥異的作品,特別是她從未在創作裡觸碰的愛情。那些剔透到值得收藏、不停地刨刮我們靈魂,以及種種關於出走、自我、人生、記憶與死亡的描繪,都不斷地提醒,我們所自以為的掙脫,不過是一小步,總有雙更巨大、更赤裸的視線緊跟在後,也或許出走或留下,永遠是我們內心裡一場無法與他人言說的寧靜戰爭。

  循著書中人物的腳步,我們又來到無常與命運的十字路口。

  ◎    董啟章撰推薦序。
  ◎    獲獎無數的知名作家黎紫書,首度在創作裡書寫「愛情」。

作者簡介

  黎紫書,原名林寶玲,1971年出生於馬來西亞。

  近十年來馬華文學最被看好的作家之一,自24歲以來,多次奪得花蹤文學大獎,是自有花蹤文學獎以來,獲得最多大獎的作家。她也受到台灣文壇的肯定,數次贏得聯合報文學獎與時報文學獎。出版人詹宏志首次接觸到她便讚嘆不已,譽為「夢幻作家」,更將她的作品首度引進台灣。

  已出版長篇小說《告別的年代》;短篇小說集《野菩薩》、《天國之門》、《山瘟》、《出走的樂園》;極短篇小說集《簡寫》、《無巧不成書》、《微型黎紫書》;散文《因時光無序》,以及個人文集《獨角戲》等等。

推薦序

鄉音無改‧客從何來


  紫書:

  我這樣稱呼你的時候,我其實不太知道自己在跟誰說話。也許我應該在前頭加一個「黎」字,以完成那個你自己發明出來的,作為小說家的你的稱號。但發明這個名字的「你」,又是誰呢?就算叫你的本名林寶玲也無補於事。那是一個我不認識的你。不過,就算是黎紫書,我又算是認識嗎?我和黎紫書見面的次數,五指可數,通信的次數更少。我所認識的黎紫書,真如你所預設,就是那個由文字構成的「黎紫書」。她是一個作者,但也是你所虛構出來的人物。你說你越來越融入小說裡去,我看也同時是小說越來越融入到你當中。有些作家保持距離的方法,是迴避自己,不寫自己,你卻是把自己寫進去,把自己分裂成雙胞胎或雙重鏡像。自己跟自己的距離,很可能是宇宙中最遠的距離。

  你說新小說集的書名由《迷航之島》改為《未完‧待續》,我第一個反應是覺得不好。單以名字來說,《迷航之島》好聽多了。到我要寫這篇序言的時候,翻看你的散文集《暫停鍵》,忽然才領略到,兩個書名原來是互相呼應的。「暫停鍵」不就是「未完」和「待續」之間那個點號嗎?《暫停鍵》裡的文章寫於你旅居中國和英國的時期,而我推想《未完‧待續》中的短篇則多寫於結束飄泊回到家鄉之後的日子。如此說來,兩者有時間先後的關係,而文體上是先散文後小說,先記述當下經驗而後回憶及虛構。如此這般,又生出兩個你來了。看似一真一假,但事實上哪個是真哪個是假也很難說。

  《暫停鍵》的自序,其實也可以用於《未完‧待續》。這篇自序雖然放在《暫停鍵》的書首,但就寫作時間而言,其實是諸篇中之最後,當中提及旅程結束,作者要回到家鄉的決定。而這篇自序所談到的主題,又開啟了後來的小說,也即是《未完‧待續》的篇章的寫作方向。你在自序一開頭便提到鏡子和存在的自覺,一種從外面觀看自己的距離感。然後談到「黎紫書」這個作者兼人物的創造。久而久之,「黎紫書」和自己就成了莊周夢蝶的關係。這些都令我想起波赫士的短文〈波赫士與我〉和他喜歡的鏡子意象。寫小說(把自己寫進小說)亦是如此。而作者跟人物的關係,和人物跟他們自己的關係,恰恰就是《未完‧待續》裡面的短篇的共通主題。這批小說中的主角幾乎全都自我分裂,到了最後一篇〈未完‧待續〉呈現為萬花筒式的環狀圖案分合,令人目不暇給。你上一本短篇結集《野菩薩》依然是你拿手的馬華本土題材本色之作,到了《未完‧待續》卻突然來一個大跳躍和大轉身,也許會令一些讀者措手不及,但是一切在《暫停鍵》中早已有跡可尋。

  離鄉的欲望其實早已萌生。誠如你自己所說,在更早的散文〈亂碼〉中,便已經浮現兩個自己的對位――過著安閒凡俗生活的「我」和毅然離家遠去的「你」,而這個「你」亦同時是一個作者。這意味著旅行或移動的雙重層次――實質的地理空間(異國)和非實質的精神空間(語言)。所以,嚴格來說旅程並未隨回鄉而結束,相反,在語言的領域裡,它才剛剛開始,而且「未完」和「待續」。這似乎也說明了,家鄉其實在他方。林寶玲的家鄉在馬來西亞怡保市,但黎紫書的家鄉卻是語言本身。只要一日在寫,她注定要繼續移動下去,因為語言這個家鄉雖然常與我們同在,卻是永遠也沒有終站的。

  由於「家鄉」進入了「語言」,於是就成為了「鄉音」。在〈煙花季節〉裡,喬在英國留學時遇到安德魯,彼此便是以英語中的鄉音認出對方同樣是來自馬來西亞。可是,當兩人相處下去並且成為戀人,馬來語(國語)卻變成了障礙,道出了所謂「鄉音」的欺騙性。「鄉音」被質疑,甚至被否定。而你早就宣稱,你已經把自己的中文和英文「去馬來西亞化」,在老家說話也不太像「當地人」,而往往被誤為「外國人」了。本土語言和本土題材的雙重放棄,令你覺得《未完‧待續》的黎紫書跟從前很不一樣。事實上,已經沒有「回鄉」的可能了。

  這並沒有令你感到失落。從你的文字可以清晰看出,當中沒有緬懷或惋惜的意味。未知有沒有人覺得你太決絕,但斬斷一切依仗是需要勇氣的,特別是當「鄉音」這個依仗其實已經內在化。不過,你沒有變成完全孤立的個體,因為你選擇堅守更根本性的東西。你質疑作為族群身分認同的identity,但卻堅持作為同一性的identity。這種跨越族群的同一性,見諸人「使用語言的態度」。在〈迷航之島〉裡,雖然現實人生過得一團糟,馬克對措詞和語法卻十分嚴謹,英語書寫無懈可擊,而加布里埃爾先生對語言文字有一種「強硬得近乎高尚的態度」。兩人對語言的執守令敘事者(來自東方的女性/作者的分身)對他們產生共同感(同一性),並進而發展成愛情和肉體關係。有趣而令人費解的是,在同一篇小說的第三節卻出現了不講究語言,甚至不受文字煽動和誘惑的女同性戀人伊娃。兩個男性主角似乎象徵語言和理性,而伊娃則代表語言不能約束的肉體和本能。而敘事者介乎兩者之間,或同時擁有兩者的特質。馬克深為所動並且加以讚嘆的,是女敘事者所表現出來的「靈與肉的和諧」。我們可以說,當中的「肉」就是伊娃的肉體原理,但當中的「靈」指的又是什麼?敘事者自己解釋說:「我的語言,在某種意義上等同我的靈魂,我們是合奏者的關係。」

  靈魂即語言,是個相當具有創意的觀點。你近年常常說到靈魂,也許就是這個意思。小說中的女敘事者為自己喜歡的靈魂取名叫愛麗絲,並且要「培育」她,好像她是另一個自己。自我與靈魂的關係是「合奏」的關係,但合奏的形式,是肉身為樂器(大提琴),而靈魂為樂師。肉身被靈魂所彈奏,而為靈魂所驅動肉身就是在說話的這個「我」。更有甚者,當中又提及有另一個扭曲、虛弱的靈魂,竟而形成「我們仨」的複雜關係!你所說的靈魂似乎不是宗教上的、形而上的事物,而當你點穿她就是語言,以下的文字就更可以理解。你在散文〈聽‧從〉中說:「但我在這幾年間清楚感覺到靈魂的壯大,身體比她早熟,但她幾乎以頑強的天真駕馭了身體,讓身體成為她的信徒。我以為那是一個『我』的完成,也是我這幾年在做的事。」「靈魂的壯大」不就是語言的成熟嗎?而寫作,以及在寫作中的自我創造,不就是語言這「靈魂」去駕馭自我(身體)的方式嗎?更耐人尋味的是,當你說「我正成為自己的靈魂所喜愛的人」的時候,「我」這個主體竟然變成「靈魂」所喜愛的客體。由「我」喜愛「靈魂」,到「靈魂」喜愛「我」,主客逆反,真假互換,虛實倒置。林寶玲創造了黎紫書,黎紫書卻反過來「培育」了也「駕馭」了林寶玲,甚至是虛構了林寶玲。莊周夢蝶,蝶夢莊周。

  靈魂要駕馭身體,靠的是意志。你在〈未完‧待續〉的結尾,這樣描述當中的女小說家所創造的虛構城市:「女人其實一直心裡明白卻不敢寫出來,這牆背後並無牢獄,它圍著的是這城市;她明白那是她的意志世界的邊界,她既無法將之消除,也永遠不能攀越。」小說由敘事者「我」抵達一個陌生的城市開始,在追蹤自己父親和一個女小說家幽會的往事的過程中,「我」進入了女小說家虛構的世界。最終小說與城市無法區分,「我」和父親和女小說家也成為了彼此的鏡像。小說,即意志世界,是語言這靈魂在克服肉體(自我)的過程中的創造物。是以在〈迷航之島〉中,當強大的靈魂愛麗絲和頑固而堅守的「我」(如大提琴的肉體)合奏,二者融合為一,就能把世間的一切聲音消音,化為一片空寂,並開拓出那唯一的、超越的意志世界――「我是我自己的世界」――小說。

  你的意志世界是那麼的強大,但你又同時是那麼的低調,永遠的未完,永遠的待續,默默地進行你的簡寫。你不覺得小說可以改變世界,但它至少可以改變自己。而我想說,當別人在你的小說裡,在你對語言的堅執當中,體會到跨越個體阻隔的共同感,靈魂的培育就可以傳播和複製。在這靈魂的交流中,我們再次聽到鄉音,但那不再是國族語言的印記,而是另一個層次的迴響。

  我長久以來也摸不著頭腦的是,為什麼總是在你的小說裡讀到(聽到)自己的鄉音?難道只是因為我們的母語都是廣東話?為什麼在兩個環境和歷史完全不同的地方成長的人之間,會產生這種同鄉的感覺?現在我明白了。我們並沒有共同的靈魂――靈魂只能是個別的,不可能是集體的――但我們對靈魂有共同的感應,也即是對語言的執著和信任。而靈魂和肉體的奏鳴曲,就是我們的鄉音。

  而此刻,當我以書信的形式給你寫序,按照你所設定的培育靈魂的方法,我其實是在跟另一個自己對話。我這另一個自己以黎紫書的形態出現。也許我並不真的認識黎紫書,但我其實早已認識你。你與我,客與鄉,靈與肉,正如馬克所說,如此的和諧。


董啟章
二○一四年六月十七日


後記

越來越遠的島嶼


  心裡有一個故事,覺得很適合寫成極短篇小說,卻一直沒寫出來。沒寫,是因為老找不到一個切入的方式,儘管角度已經看準了,卻總覺得手上握著不適合的刀,或者懷疑著那刀刃尚未煉成它該有的鋒利度。奇怪的是,雖然連第一個字都還沒寫出來,我卻覺得自己已經「看見」了它沒被寫好的樣子──直敘嗎,會像卡爾維諾寫過的一些輕巧的東西,〈呼喊特麗莎的人〉或〈孤獨〉之類的;把細節都舖陳好的話,很可能有點像海明威的〈老人與海〉。

  說到底,這本來就是一個關於某人與海的故事。故事是那樣的:有個住在海邊的少年為著某個從未明朗的原因,或只是福至心靈,一時突發奇想,開始嘗試游泳到附近的一個島上。那是個視野以內的島,但要用兩臂划過去可就很遠很遠了。他成功了,並且從此以後每天都得花好幾個小時往返游一遍。最初他做這個事情,大家都讚好,給他鼓勵,說他是個了不起的有勇氣有魄力的孩子,然而隨著時間推移,他長大成人,從青壯到中年,依然每天無論晴雨,甚至常常放棄生命中的「正事」,也堅持要游這一遍。這時候人們說他是個偏執狂或神經病,不務正業無視現實。一直到他年老,很老很老了,那個依然在視野內的小島予他而言變得越來越遙遠,每天往返這一趟的風險也越來越大,可他還是一意孤行,每天都得下海泅泳到那島上,再僕僕游回來。不同的是,他這怪癖而頑固的行徑被媒體報導,或者被人發到網路上,居然「感動」了成千上萬的人。他這本來與世界毫不相干的行為,忽然被世界各地的人以各自的角度解讀與詮釋,並且每一種解釋都不謀而合地充滿正能量,他因而備受推崇。在垂垂老矣的時候,他做了一輩子的同一件事,因為「做了一輩子」而生出各種意義來,其意義之重大,影嚮力之廣泛,足於讓他被寫進歷史(啊,因為人們的不同需求,那時候的世界有無數種有意義沒意義的史冊。)

  好吧,故事說到這裡,我總算明白自己為什麼沒有把它寫成小說。因為我說著說著,腦子裡對應地浮起電影《阿甘正傳》。阿甘做過類似的事。他有一天無端端(說是為了想些事情)往家門外跑,一直跑了好些年,頭髮和和鬍子都長得很長了,變得有點像世外高人,就像《魔戒》裡睿智的灰袍甘道夫。無人知道他為什麼上路,但因為他不停下來,人們主動為他這行為賦與意義,後來在他奔跑的路上便尾隨著一大票跟從者。

  我得承認,我心裡的那個故事,說穿了是阿甘這事蹟往前後兩頭延伸的版本。故事如此伸展,表現更多的是人們的態度如何變化──人還是那個人,做的還是日復一日的同一件事,四面八方看著他的也還是那些眼睛,但人們對此人此事的看法就是一直在變化之中。再說下去,可以說到六祖壇經,「不是風動,不是幡動,仁者心動」。

  這個被我埋在心裡一直沒有冒出芽來的故事,與電影裡阿甘行萬里路的橋段,最大的共同點在於主人翁本身始終未說明動機和原因。這點模糊至關重要,畢竟事情與整個世界的運行太不相干,太不合常理,當事人本身未必真能說得明白,這世上也根本沒有一個具有絕對說服力的理由。而因為不予說明,倒讓事情有了「當其無,有器之用」的境界,予人無垠的解讀空間,以及各種各樣輻射性的,超出事情本身的啟示。

  記得奧斯卡獎導演李安說過,其實沒有人在意電影說什麼,人們只在意自己想什麼。

  卻總得有人無端端跑萬里路,或是每天風雨不改迎風破浪游泳到孤島,總得有人用無法解釋的意志去做些奇怪的事,才能在這死水般的,麻木的,機械化的世界激起一些思考。
我覺得像我這種寫手,多少也就是那樣一個不合情理的人了。

  ……

  今年上半年在花蓮東華大學當駐校作家,開了一門小說創作課。上課的學生不多,都很乖巧溫純,從不為難我。我一方面暗自慶幸,一方面卻暗中失望。我總想他們是應該抗拒我反對我刁難我,對我「傳授」的寫作心得嗤之以鼻的。因為那樣他們才更有可能進入思考的狀態,爬梳出自己對小說真正的想法。事實上,在此之前,我自己對於創作本身缺乏(也可能不以為需要)理論上的學養與整頓。作為創作者,我一直只是在自以為是地選擇「最好的」、「最精確的」方式表現自己對於人與世界的體認與看法,從而反映我自己在這世界中所持的姿態與角度。到了課堂,我卻必須從這種習以為常,乃至已不知不覺的狀態中抽離,像開了一門生物課,讓一尾魚對自己和別人解說「我是怎樣在水裡生活的」。

  後來在與黃錦樹的兩場對談過後,被黃錦樹(有點恨鐵不成鋼似的)稱為「素人」。我不確定「素人」一詞的詞性,卻記得朱自清〈說夢〉中說道:「我是徹頭徹尾讚美夢的,因為我是素人,而且將來永遠是素人。」至人無夢,愚人無夢,惟素人有夢,如此思之甚雅,便不欲窮究。這是寫小說訓練出來的一種人生哲學與生活的態度吧。一件事情可能產生的各種效果和意義,往往取決於各人選擇的「當止之處」。

  記得在電影裡,跑了不知幾萬里路的阿甘忽然停下腳步,回過身來面對一大群追隨者,說,我要回家了。

  在幾萬里路以後,再普通不過的一句「我要回家」或許也能成為神諭。

  我總是在寫作的,寫作予我,是生活。「生活」 說的不是「生計」,卻仍是一個卑微的詞。環目所及,與我同代的小說創作者們,書寫的態度可都遠比我嚴肅。我知道他們有的都寫出了各種身體的毛病來,才青壯之年已要出入醫院,讓我感覺到寫作予他們而言成了多大的耗損。我感覺這些同輩人有的已把寫作融入生命,經營文學也等於經營自己的人生;有的把小說寫成終生志業,也有的把它提煉成民族使命。而我只是寫作如過小日子,看到什麼,想過什麼便寫什麼,平平靜靜,沒病沒痛,也無風雨也無晴。如此被視作素人,自然無可辯駁,而我素人之極,心裡想的是我那個沒寫出來的小故事──我只管安靜地寫下去吧。有一天,時機到了,這世界會給我的寫作予更多別的、更華麗的定義與解說。

  寫作這事,我相信這輩子我都無法闡明自己的動機,卻不會也不可能放棄了,一如我不可能放棄生活,並且我也將一直追求讓生活更自在更美好,或至少讓它適可而止地保持著一種美好的溫度。

  這集子裡的小說,我說不出具體的章法來,但它們都在上面說的簡單的心態裡完成,創作時期始於二○一一年我在英國的時候,直至我在東華大學這裡的前兩個月還在埋頭重寫〈迷航之島〉。我喜歡〈迷航之島〉這名字,它比〈未完.待續〉更接近我心裡的那個故事;那個我無法寫成小說,但決定以自己這一生去演繹的故事。

  ……

  最後,我得感謝一些人。感謝寶瓶社長朱亞君一直沒有放棄催促我,讓我在極大的羞慚之中不得不把集子裡的小說一一完成。在台灣,寶瓶於二○○九年出版了我的極短篇小說集《簡寫》。那是在我已「沉寂」經年,我以為已不復為台灣文學界所記憶的時候,亞君主動聯繫,還願意在「不妨礙大馬簡體版的銷售」之條件下,把我自己極鍾意的《簡寫》帶到台灣。這部作品為我在台灣結緣無數,至今我對亞君仍十分感激。

  還有一位要感謝的是董啟章。他在我心中是一個對文學十分虔敬,把生命鎔鑄在創作裡的人,一直有著神聖不可侵犯的形象。這次我完全是戰戰兢兢地硬著頭皮邀他為這書寫序,而他回應的方式與語言溫暖得讓我既激動也羞愧。他完成序言後把稿子發來,我竟然一整日不敢打開附件……我對自己說,我一定要好好寫。下一次再邀他寫序必定得充滿自信,而不是只憑著勇氣。

  最後還得提一位朋友徐濛。他是我在臉書上的書友,本來只屬陌路。可我看見他貼在臉書上的素描畫作,覺得很有意思,十分喜歡,就不顧天高地厚向他討要畫作。徐濛二話不說,事也就成了,於是這書有了這封面。後來我才曉得徐濛家在香港,覺得真巧,董啟章也是香港人。

  我知道以後的路上我還得經常懷著這種感激之情。因為在我的想像之中,這路很長,我會一直遇上誠懇良善的人,他們會幫助我發現自己,認清自己,完成自己,讓我一遍一遍地,成功游到那將會越來越遠的小島。


二○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東華大學素心邨